驾驶员管理 |
一、培训 |
驾驶员的培训,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,为适应拖拉机耕田的需要,县农机站举办了五期驾驶 |
员培训班,先后培训男女拖拉机驾驶员 150 人(其中女驾驶员 25 人)。七十年代以后,不少拖 |
拉机手一转而成为汽车驾驶员,他们大都是以“驾”代“训”,在驾驶实践中把握汽车驾驶技术而 |
考试合格的。当时考试全部到吉安车管所进行。八十年代初中期,驾驶员的培训主要是跟师傅学徒 |
,即由受训者自己找师傅,通过跟师傅的学习,掌握驾驶技术,再通过车管部门考试,合格者发给 |
实习驾驶证照。三个月后,经认证未出交通事故再发给正式执照。一九八九年,莲花车运市场日趋 |
好转,但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却严重滞后。在政策允许下,一个叫方旭的个体户站出来,在长家坪个 |
体举办培训班,并连办了两期。一九九 0 年至一九九二年,由县农机局举办并办理驾驶证照。一 |
九九三年元月起,挥乡交警大队车管所将举办培训班和颁发证照权收去,从此驾驶员培训工作和证 |
照办理便由交警大队承担。莲花县驾驶员培训中心便在垒里冲进口处建立起来。培训中心占地6667 |
平方米,并购置专用教练车辆,由富有教学经验的老司机担当教练。此期间,全县共培训驾驶人员 |
1312 人,大大缓解了运输市场司机供需 失衡的矛盾。 |
二、考试 |
驾驶员考试,历来十分严格。一九五 0 年,考核发证由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、工会等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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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委员会进行。一九六三年八月,交通部颁发了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暂行规定》,就驾驶员考核 |
程序和组织考试机构都作了规定:将驾驶员分为职业和非职业,分别进行考核发证。“文化大革命 |
”期间,考核发证实行领导、群众、监理“三结合”形式予以考核。一九七二年,江西省制定了《 |
| 江西省机动车辆驾驶员考试试行办法》,将驾驶员考核进一步分解成驾驶员、实习驾驶员、学习驾 |
驶员三种 O 驾驶员在考核时,分文科、技科进行。文科考试,即交通法规、机械常识考试;技科 |
考核,则由主考官对驾驶员进行排除汽车故障、桩考、路考等考核。考核合格后,还要进行三个月 |
的实习驾驶,实习期满后,核发正式驾驶执照。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,国家公安部就驾驶员考核办 |
法再次进行修改,颁布新的考试办法。规定驾驶员必须考试三个科目,即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;场 |
地驾驶和道路驾驶。考试要求也更具实用性和灵活性。据统计,全县通过考试合格司机至二000年 |
止共 1500 余人。 |
三、驾驶员审验 |
驾驶员的审验,除对持有其它车型驾驶证两年审验一次外,对持有准驾车型A 、B、N、P驾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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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的一般结合机动车辆年检每年进行一次。近年公安部颁布《驾驶证管理办法》,对驾驶员的审验 |
安排作了规定。即每年的三月一日起,对机动车辆驾驶员按照驾驶证编号尾数对应月份进行年度审 |
验。并将 13 号调整为 11 月、12 月审验。审验的内容主要是一年来驾驶员的行车情况、遵章守 |
纪情况和安全学习等政治和技术素质情况。并须四年体检一次,对身体不合格、身体素质不符要求 |
| 的,不准继续行车。对年龄超过 60 周岁的驾驶员,注销 AB 、NY 准驾车型证。莲花县的驾驶员 |
| 审验,九十年代后由交警大队车管科负责。至于愿直接到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审验的,也同样有效。 |
| “办法”还规定,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,驾驶证号码即本人的身份证号码,从而将驾驶证与身 |
| 份证两方面的功能统一起来。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,转正、换证、年审的人,只须凭本人身份证 |
| 就可办理手续。同时,规定对下列情况给予注销驾驶证:1、持证人死亡;2、身体条件发生变化, |
| 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;3、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的;4 、连续二次不办理审验的;5 、冒领机动 |
| 车驾驶证的;6 、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;7 、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; |
8 、年龄超过 70 周岁的。 |
审验程序一般有三:一是填写“机动车辆驾驶员定期审验表”;二是缴费、验证;三是在驾驶 |
证副证上盖章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