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路费征收 |
一九九 0 年以后,交通运输市场放开。养路费的征收方式也随着运输市场的变化而变化。一 |
九九一年,交通部、国家计委飞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《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 定》,《 |
规定》对征收稽查机构,征收范围、征收办法、处罚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。征收办法中规定,采 |
用费率、费额两种办法征收养路费。费额标准是:客车比照同类型货车底盘标记的载重吨位计征。 |
无载重吨位的,按最高载客人数每十人座折合一吨位计征;客货两用汽车按载货吨位七折计征。拖 |
拉机有标准吨位的按标准吨位计征;无标准吨位的按发动机每二十马力折合一吨位计征。对大型平 |
板车,核定载重吨位 20 吨以下的征全费;二十吨和二十吨以上的部分折半计征。不能载客,载货 |
的特种车辆按其自重吨位折半计征。各种按吨位计征的车辆,不足半吨的按半吨计征;超过半吨的 |
按一吨计征。收费费率定为营运收入总额的 12-15% 。这一规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。一九九八年 |
,江西省人民政府以 63 号令发布《江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,“办法”规定养路费征收标 |
准为:客车(含双排座客货车),每吨每月 180 元(其中含 75 元交通重点建设基金);货车( |
含正三轮摩托车和三轮简易车),每吨每月 170 元(含 65 元交通重点建设基金)。简易汽车( |
含农用车),每吨每月 170 元(含 110 元交通重点建设 基金);拖拉机每吨每月 129 元(含 |
765 元交通重点建设基金);手扶拖拉机每吨每月 99 元(含 69 元交通重点建设基金);二轮摩 |
托车(含轻骑)每辆每月 15 元,侧三轮摩托车每辆 18 元(均 作交通重点建设基金)。出租汽 |
车,在本办法实施的第一个日历年内,按每辆每月 280 元计征;3 年内逐步按营运收入总额的12% |
计征。目前,我县养路费征收就是按省政府令规定的费额、费率号以征收,并从一九九三年开始, |
实行了电脑管理。到二 000 年前十个月,预计征收养路费 397 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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